會議記錄的要求
發布時間:2018-10-11 01:41:33
1、真實、準確
要如實地記錄別人的發言,不論是詳細記錄,還是概要記錄,都必須忠實原意,不得添加記錄者的觀點、主張,不得斷章取義,尤其是會議決定之類的東西,更不能有絲毫出入。
真實準確的要求具體包括:不添加,不遺漏,依實而記;清楚,首先是書寫要清楚,其次,記錄要有條理。突出重點。
2、要點不漏
記錄的詳細與簡略,要根據情況決定。
一般地說,決議、建議、問題和發言人的觀點、論據材料等要記得具體、詳細。一般情況的說明,可抓住要點,略記大概意思。
3、始終如一
始終如一是記錄者應有的態度。這是指記錄人從會議開始到會議結束都要認真負責地記到底。
4、注意格式
格式并不復雜,一般有會議名稱。會議基本情況,基本情況包括:時間、地點、出席人數、主持人、缺席人、記錄人。
會議內容,這是會議記錄的主要部分,包括發言、報告、傳達人、建議、決議等。
最后,凡是發言都要把發言人的名字寫在前。一定要先發言記錄于前,后發言記錄于后。記錄發言時要掌握發言的質量,重點要詳細,重復的可略記,但如果是決議、建議、問題或發言人的新觀點要記具體詳細。

